零点看书 > 穿成炮灰女配后失忆了 > 第6章 第六章

第6章 第六章


失忆的鹿呦呦似乎才是最真实,毫无保留的她。

        陆野十八岁以前,生活在一个小镇,和鹿呦呦一起。在那里,他度过人生中最恣意的日子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的母亲是一个好妻子,在外一手撑起林氏企业,在内为丈夫洗手作羹汤。她是一个睿智贤惠的女人,可惜被爱情冲昏了头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他,大概率也继承了这一点。明知爱情是毒,碰不得,却依旧深陷其沼泽,连挣扎都不舍。

        陆母称不上一个好母亲,光是丈夫不爱她这一点,就可以使她抛弃十月怀胎辛苦分娩的小婴儿,终日抑郁,仅在陆野一岁时离世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走得静悄悄,与丈夫林业的婚姻名存实亡,空荡荡的别墅只有她和陆野。

        后来,黄春芳,也就是林母,将他送去小镇,和母亲的亲弟弟一起生活。

        陆野十二岁第一次见鹿呦呦,当时十岁的她天天忙着掏鸟蛋填饱圆滚滚的肚子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次一群孩子抢她的蛋,她死都不肯松手,最终凭借着体积优势完胜那群欺负她的男孩子。当时陆野就觉得胖可真好,随随便便一压就可以让人匍匐求饶。

        或许是陆野羡慕的眼神太过热烈,鹿呦呦发现了躲在窗子后明目张胆偷看的他,然后,她带了三颗蛋前来拜访。

        陆野自然不会拒绝,他太饿了,长期营养不足导致他十二岁的年龄却只有十岁的身架,看着比身为女孩子的鹿呦呦还要弱不禁风。

        舅舅讨厌他,收养他只是为了每个月固定的抚养费。男孩子饭量很大,可每次端来的却是残羹冷炙,没错,他甚至不被允许上桌吃饭。理由是他们看见他这个拖油瓶就倒胃口。

        认了鹿呦呦作老大后,陆野开始释放本性,再也没有饿过肚子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有人告诉陆野应该怎么做,被欺负时应该怎么做,被囚|禁时应该怎么做,甚至被虐|待时应该怎么做。他们只会告诉他,他不配,不配交朋友,不配上桌吃饭,不配拥有幸福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一点一滴在他的潜意识里建了一栋牢笼,他在里面遍体鳞伤却又无处逃脱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鹿呦呦亲手打开它,所以,那时的陆野甘愿守护她身后,默默关注着他的天使。

        高中时陆野已经从舅舅家搬出,并且成功成为小镇一霸,混子里的头头,以及另类的学霸。

        虽说他恶名在外,但耐不住长的好看。越是凶狠越忍不住看他只对自己温柔的样子,让那些少女的梦里平白添了许多情愫。清冷学霸是好,但优秀的不良少年她们也可。

        哪个女孩子在懵懂的少女时期没想过坐在大哥的机车后座上,抱住他青涩结实的腰,靠在单薄但安全感爆棚的脊背,闻着柠檬味的洗衣粉,夹杂少年特殊的清新,感受风的速度。

        鹿呦呦也不例外。虽说兔子还不吃窝边草,她怎么能祸害小弟呢?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她管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,近水楼台先得月。

        陆野可以拒绝所有诱惑,唯独抵挡不住鹿呦呦的靠近。但对方总是笑意盈盈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拒绝,她不会难过;他主动;她不会激动,好像他的回应对她来说可有可无。他想看她因为害羞而粉红的脸颊;因为接吻而湿润的双眸;因为紧张而怦怦跳的心脏,就像他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总感觉这个世界包括他在内,对鹿呦呦来说都只是过客,她不会为任何人停留。

        事实证明,他是对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十八岁的分别在预料之中,又如此猝不及防。

        归根结底,是鹿呦呦放弃了他。她有苦衷吗?他想大概是没有的,她只是没有心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还记得正式确定关系的那一个夜晚,校园里种满了矮栀子,纯白色小花在昏黄的灯光下一闪一闪,芳香馥郁。

        鹿呦呦霸道地宣布:“陆野小弟,我喜欢你,以后你就是我男票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觉得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陆野头一次听人把询问的语气说得那样理所当然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爱你。”在不合时宜的场合,在最放纵的年纪,陆野做出最没有保障的承诺,他是如此迫不及待想向心爱的姑娘表明心意,想和她天长地久,细水长流。

        鹿呦呦笑眯眯,“唔……我也喜欢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看,她比他理智许多。

        一年后她可以干脆地从这段感情中脱身,若干年再遇她也依旧能够面不改色对他这个前男友嘘寒问暖。

        彼时,外人眼中,他是林氏企业董事长,她是为了林樾不得已和他纠缠的痴心人。

        陆野不信,鹿呦呦多霸道啊,一拳可以干倒一个同龄人,委屈谁也不会委屈自己,最看不惯唯唯诺诺只会靠女人的男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林樾,他算个屁!

        离开鹿呦呦的这些年,陆野经历了很多,从一个边缘人物到权利中心,然后一手创建了属于他的商业帝国,吃了多少苦只有他自己知道。

        但为了重新得到她,他甘之如饴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林樾,他凭什么,他有什么资格和他争。难道就因为他叫林樾,是天定气运加身的男主角,他就必须为他让路,任他踩踏?

        陆野刚回到林家的六年,在林家的一切顺利得不可思议,直到林业去世,林氏企业没有悬念的落入他手中。此后两年间,林樾仿佛被某种不知名力量推动,迅速崛起。

        比如何明的单子,丰禾集团明明和林氏企业谈好,却毫无征兆地反悔,并且事后所以人统一口径,他们根本没有合作过,只有陆野记得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的事多了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好像无论剧情怎样偏离,终会回到它既定的轨道,即使轨道崎岖得让人费解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昨晚,何明打破了既往的做法,他清楚地记得和林氏企业的合作,并且对毁约转而和一家小公司签约的行为表示不解。

        说白了,商人逐利。那家公司连林氏企业十分之一都比不上,何明为什么要放弃一块蛋糕,去啃蚊子腿。

        对此陆野表示可能当时得了失心疯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事情陆野两年间经历无数次,无论大单小单,只要对林樾成立的那个小破公司有利,最终都会流向他。

        陆野称之为“主角的路”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主角的路”之上,非正常逻辑事件也不可撼动;之外,正常逻辑内随心所欲。为此,陆野专门验证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成立鹿鸣集团,和林樾完全没有交集的商业范围,目前一切运转正常,成为华国无人不知的商业帝国。反观林氏企业,异事不断。

        陆野猜想只是林樾还没有达到那个高度。在强制力量的推动下,林氏企业早晚是林樾的,等他羽翼渐丰,到了可以对抗鹿鸣集团的地步,迟早也会被他收入囊中。

        但现在嘛,陆野表示林樾他在想屁吃。

        何明昨晚连夜签合同一是为了显示道歉的诚意,另外就是表明和陆野一条船的决心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不是可以理解为,所谓“主角的路”正在渐渐瓦解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呦呦,也会恢复正常。或许失忆就是前兆。

        但陆野觉得,以前的呦呦也不是最真实的她,可能她比他更早意识到神秘的强制力量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他们才会分离。陆野有些自欺欺人地认为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失忆后的呦呦让他感觉很新奇。

        呦呦总认为她不是她自己,面上的表情和眼里的狡黠比以前丰富许多。

        以前哪会在鹿呦呦眼里看见类似无奈以及“这个男人怎么这么狗”的神情,她只会指挥他做这做那儿,自己却躺在软软的沙发上叼葡萄,眼睛舒服得简直要眯起来,像极了慵懒聪明的小狐狸。

        可陆野也不想想,以前他活脱脱一个二十四孝好男友,小女朋友说往东他绝不往西,要吃葡萄坚决不买草莓,家务活全包,把她的小胃养得叼叼的,简直快上天了都。

        鹿呦呦哪有机会说他狗?没夸他已经是天理难容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说,不能把人逼得太急。否则连陆野这样的“好人”都会急眼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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